标题: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(第8号)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的决定
公文种类:部令
效力:有效
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
第8号
《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〈煤矿安全规程〉的决定》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。
部长 黄明
2022年1月6日
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的决定
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,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,应急管理部决定对《煤矿安全规程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)部分条款予以修改:
一、将第四条修改为:“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(以下统称煤矿企业)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程、标准和技术规范。